局属各党委、党总支:
现将《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青组字[2016]2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通知精神,抓紧抓好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
一、局属各党委、党总支必须高度重视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足额缴纳党费是每名党员应尽的义务,按期收缴党费是各级党组织应尽的责任,请各级党组织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积极主动解决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抓好思想教育、做好政策解释,避免拖延、等待,在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将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所补缴的党费按照相关比例交至局党委。
二、局属各党委、党总支务必于11月20 日前将党费收缴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在职人员专项检查情况表、离退休人员专项检查情况表、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专项检查情况表总表)、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报告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报局政治部。
三、局属各党委、党总支务必于11月25前将补缴党费按照相关比例交至局党委。
附: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文件
青组字[2016]244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社会组织党工委、省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工业园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有关中央驻青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中组部相继以工作通知、答复意见形式对专项检查相关具体问题给予解答指导,省委组织部及时传达各项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按要求扎实推进工作,总体进展良好。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省委组织部近期组织的督查和暗访中,发现一些地区和掌位开展专项检查动作缓慢,存在认识不到位、进展不平衡、对具体政策把握不准确等问题。为进一步稳妥有序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犬曩题通知如下:
一、注重发挥主体作用。专项检查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把工作做深、做细。要突出思想教育,锈正少数党员中存在的“既往不补”“可以少补一块,不能多交一分”等错误观念,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要做好政策解释,讲清楚党费的主要兵途和作用,讲清楚交纳党费的政策依据和相关规定,讲明白专顼检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是合格党睫的政治标准,要求每名党员从2008年4月开始,按照相关规定补交党费。要针对具体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防止出现工作简单化和一刀切,对一些特殊性的问题,不能久拖不决,造成工作的被动和拖延。
二、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把握政策标准,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工作中要对照具体情况,要求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对照党章党规主动足额补交党费,自觉维护党员形象。冬领域离退休党员党费补交工作,党支部要在说明补交规定和数额基础上,征求党员本人意愿。不补交和少补交党费的党员要按规定向党支部提出个人申请,党支部审核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后方可不补交或少补交,不能简单理解和传达成“离退休党员可以不补交党费”。
三、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近期、因市县换届等工作影响,此项工作结束时间可延期至11月l5日,所补交党费按比例上缴省管党费的时间可延期到11月底。期间,各地各单位都要以明查暗访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推进到每个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实现党费应查尽查、应补尽补。各地区在县级换届工作结束后要集中一段时间抓好此项工作,保证专顼检查按期高质量完成。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要把党费牧缴使用管理工作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针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流程中存在的盲点、漏洞和薄弱环节,立规矩、建制度,建立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党费收缴工作机制和及时提醒、责任追究、公开公示、检查通报等工作制度,巩固扩大专项检查的成果。

附:

院政治处